贵州铜仁万山:一女子销售假冒机油被判刑罚

2021-01-08 admin 896

  近日,万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对陈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一案支持公诉。

  经审查:2018年,陈某某以广州某汽车用品销售公司的名义,销售120箱假嘉实多品牌机油给王某,2019年以同样的方式以人民币10元的价格销售嘉实多品牌机油69瓶、假冒机油3瓶给铜仁市碧江区某汽车修理维护中心。后经铜仁市工商局查获并委托嘉实多(深圳)有限公司对涉案的机油进行抽样送检鉴定,该两批机油均为假冒“嘉实多”注册商标和侵犯“嘉实多”注册商标专用的物品。

  万山区人民检察院以陈某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万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庭审过程中,被告人陈某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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