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坚持建设以智慧监管为统领、以日常监管为基础、以专项整治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目标的智慧监管体系,推动智慧监管与信用监管的融合,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的社会化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
据悉,该局依托食用农产品追溯系统,将商品信息、监管信息全部归集到经营者名下,公示于追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评价,强化经营者信用约束,夯实市场开办者农产品经营者的信用基础。
一是实施“一链追溯”,全面归集信用信息。该局以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为联结点,协调左右平行部门,贯通上下游产业链,发散性探索打通食用农产品追溯全链条。依托区块链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实现进销货数据、产地及合格证明等信息区块链存储,保障数据信息有效性、唯一性。通过技术创新,为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监管部门、消费者搭建食品安全共治平台;通过追溯系统,上联产地与农业部门,实现种植、屠宰数据共享,下联零售、餐饮(食堂)等各环节;通过二维码关联各环节核心数据,初步形成食用农产品追溯全环节、信息互联互通、产品全程通查通识的电子追溯监管新格局。
二是实施“一码公开”,全面公开经营信息。以智能手机为基础载体,通过便捷方式实现追溯普及化。以市场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自然人身份证号、手机号为识别标志,建立经营主体库。将商品追溯信息、监管信息、检验检测信息全部归集到经营者名下,形成经营者主体二维码。截至10月底,已有1.3万余户经营者在经营场所明显位置公示主体码,接受公众监督。
三是实施“一库分析”,全面利用经营信息。利用追溯系统,建立上下游数据关联自动监测、追溯数据与经营者关联分析、应急处置及协查管理服务模型等,建立上下贯通、主体适配、信息详实、立体全面的数据库,及时锁定风险、聚焦隐患,发现监管工作重点难点,追溯风险点,为靶向监管提供决策支持,为政府部门提供监督、管理、支持和决策的依据,实现智慧监管。
四是实施“一网参与”,全面评价经营信息。将食用农产品追溯信息公示与消费者评价端口相连接,让消费者在可查询查看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信息、食用农产品溯源信息和检验检测信息的同时,还可通过明厨亮灶、大众点评等公众服务,便利化共同参与到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推广应用中,实现了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立与信用评价信息采集相结合,推动追溯体系向管理体系提档升级,实现社会共治共享新跨越、新突破。目前,公众参与积极性高涨,点击量已经达到6714万次。
截至目前,该系统在河北省86家大中型食用农产品市场已实现全覆盖使用,出入库单据总量达1752万条。农批市场关联上游产地证明31万多条,关联下游超市1336家、餐饮单位2256家、农贸市场和标准化菜市场106家,以及商户854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