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聪明卖假烟 3人因非法经营获刑

2021-06-17 admin 831

  吸烟有害健康,而假烟对人体的伤害更是不言而喻。在日常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谋取利益而选择贩卖假烟,很多人认为这没有什么。其实,他们已踏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跟随小编一起看看枣阳法院近日审理的这起案件。

  2013年,白某开货车时与毛某智相识。2019年9月,毛某智开始从广州“老张”处购买伪劣的黄鹤楼(软蓝)卷烟并通过货车运回黄石大冶销售。2019年10月底,毛某智以每条80元的价格从“老张”处购买后,再以每条90元的价格销售给白某,白某购买后驾车运回襄阳销售。截止2020年5月16日,白某从毛某智处购买伪劣的黄鹤楼(软蓝)卷烟共计720条,并先后支付给毛某智现金5.6万余元。

  2020年5月16日,白某在大冶市毛某智处购烟驾车返回至枣阳市吴店高速路口时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从白某驾驶的车辆及家中查获伪劣的黄鹤楼(软蓝)卷烟共计606条。经湖北省烟草质量监督监测站检验认定,查获的卷烟为假冒注册商标且伪劣卷烟。

  同时,白某宝在明知白某非法经营假烟的情况下仍为其提供资金1.5万元,并于2020年5月16日应白某之约在湖北枣阳吴店高速路口帮其望风。

  另外,2020年3月19日14时许,毛某智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蓝色豪爵二轮摩托车,自东向西行驶至大冶市金牛镇西街224号门前路段时,撞倒了前方同向的行人朱某某。后朱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枣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毛某智、白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被告人白某宝明知他人销售伪劣卷烟,为其提供资金帮助等便利条件,应按照共犯追究其刑事责任,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毛某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还构成交通肇事罪。

  毛某智、白某在非法经营共同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白某宝在非法经营共同犯罪过程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应当对其从轻处罚。白某、白某宝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毛某智交通肇事后经公安机关传唤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肇事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在审判阶段,毛某智及亲属与被害人的近亲属就民事部分达成赔偿协议,毛某智的行为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毛某智一人犯数罪,应当对其实行数罪并罚。据此,枣阳法院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数罪并罚判处毛某智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依法判处白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判处白某宝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另外,查扣的卷烟均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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